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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干警签订承诺书 婚丧喜庆不邀服务对象参与

发布时间:2015-05-25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签订《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不大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公众全民讯(迪丽努尔)近日,为贯彻落实岳普湖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干部认真学习了《自治区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签订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不大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全院干警共签订承诺书51份。

  承诺事项包括:不邀请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参与,借机敛财;婚丧喜庆待客不超过300人,车辆不超过8辆;不用公款报销由他人支付和本人应承担的各类费用;不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不动用公款、公物、公车;不指派下属工作人员为本人操办婚丧喜庆活动;不用公款送礼;事前提前十天向组织报告,事后接受组织查处;不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不违反其他《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

  承诺书的签订,不仅使法官增强了廉洁意识,促进了忠诚教育活动的开展,也将进一步促进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树立厉行节约、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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