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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庭审脱下“囚服”彰显司法文明

发布时间:2015-03-0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罗成标)暗示犯罪标签的囚服在法庭上寿终正寝了。2015年3月4日下午,周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在庭审中两名被告人身穿便服出庭受审,那件刺眼的黄色马甲在法庭上已经成为了历史。

  2与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规定: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周至法院严格贯彻执行了相关规定,在庭审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基本权利。

  出庭受审时脱去囚服, 被告人获得了公开场合的体面,这一细微的改变彰显的是法治的底色,进一步深化了无罪推定的司法理念,有助于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有效实现控辩平衡,向社会展示司法的公允形象,从而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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