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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潍城区检察院与教育局联手打造“平安校园”

发布时间:2012-10-20  来源:检察新闻网/ publics nets  字体大小[ ]

  公众讯息 为深入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观,切实解决好“就学难”这一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联手,从加大教育收费监督力度、增强校务公开和加强基建、采购制度管理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教育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规范收费管理。在潍城区检察院的建议下,每年年初,区教育局与各校签订责任状,对教育收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纪检监察、检察院、教育局三方成立了区教育收费“一费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之初均派出检查组对辖区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每学期还开展两次专项检查。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包括代收费在内的一切教育收费,必须在学校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张榜公示。同时公示的还有,学校收费许可证、收费举报电话、经费收支情况等,保障了教育收费的规范化、透明化。

  二是完善校务公开。协助教育局统一制定施行了《校务公开制度》,将26项群众关注的事项纳入公开范围。充分发挥教代会、教职工大会的监督作用,对学校教育发展规划、校舍维修、大宗采购、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情况等重大事项,均采取民主决策的形式,决策结果随时通过校务公开栏加以公示。尤其是把招生、收费、教辅材料征订等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规范操作,增强透明度,真正做到政策、过程、结果“三公开”。

  三是强化制度制约。教育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是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对此,潍城区院与区教育局建立了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流程管理,防止腐败犯罪发生。如教学设备采购,先由学校上报计划,区教育局核实后,再统一进行政府采购。在基建设施建设方面,由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程序实行招投标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和进度由建设局和教育局联合把关,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工程结束后,由招标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工程款由区教育局专户直接转入施工单位。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在学校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中未发生一例违法违纪现象。(讯息来源: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 程凤)

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张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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