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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吉林长白调研

发布时间:2012-10-15  来源:法院新闻网/publics nets  字体大小[ ]

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一行莅临吉林长白调研

  公众讯息 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一行莅临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就司法文明高端论坛进行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刘作翔、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文显、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邢吉安携有关人员陪同调研。

  作为全国唯一的朝鲜族少数民族自治县,江必新一行详细了解了当地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地域特点、自然资源、人文环境等,就边疆司法工作,他强调,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事关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更加富有成效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推进人民法院的理论建设和工作创新,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改革发展和人民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江必新指出,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研究,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前提,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理念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和实现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改革和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面临着诸多新课题和新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首先从理论层面上做出正面回答。因此,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司法理论研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人民法院的理论建设和工作创新。

  江必新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研究重要意义的认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事关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更加富有成效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完善和丰富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

  江必新要求,要始终坚持司法理论研究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服务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方法,认真梳理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进行理论研究论证,为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推进和实现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讯息来源: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贵)

法院新责任编辑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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