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战殿有 鹿文通)近年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立足“暖企”“助企”“护企”“惠企”“安企”,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局,源头化解企业纷争,收到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促进了民营经济发展。
展现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担当,能动履职化解两个公司之间三件案件。白山市江源区某铁矿公司与温州某建设公司在履行井下采掘工程施工合同期间产生纠纷,2024年5月,原告江源区某铁矿公司以要求被告温州某建设公司停止侵害,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权利诉讼到湾沟人民法庭,温州某建设公司应诉并以物权保护纠纷提起反诉。为定纷止争从根源上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案件的法官一面与双方代理律师及企业法人和工作人员讲法理说事理背对背地做调解工作,一面通过深入交流更多的了解双方企业潜在的纠纷情况,以期尽快从根本上解决双方诉求。案件调解期间,原案被告温州某建设公司先后以要求江源区某铁矿公司和吉林省某基础设施公司承担连带支付欠付的工程款,以及利息和应付的工程款、律师费共计37,627,298.37元,并要求确定某铁矿公司和吉林省某矿建工程公司之间签订的公司联营合同无效,两件合同纠纷到法庭起诉。
法治是维护市场秩序,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全力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此三案两个当事人系江源区招商引资企业,又分别是浙江、吉林两省的县、区重点民营企业,能否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减少诉累尽快使铁矿恢复生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员工及家属关注,社会影响和司法责任比较大。
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参与下,湾沟人民法庭立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向区政府通报案情,引起了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区相关领导与院领导、法官一道,开展联动联调工作。法官与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一起深入案发现场,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抽丝剥茧找准双方矛盾症结,协调组织召开法官、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双方当事人参加的协调会,积极引导他们通过“面对面”调解方式共同商议解决方案,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劝说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并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契合点,积极促使双方重拾信任……。
经过多次调解,在江源区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三件案件均达成和解协议,江源某铁矿公司和温州某建设公司分别主动撤回了起诉,矿山恢复了生产,实现了两个公司双赢、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护营商,“优”无止境。湾沟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理念和“如我在诉”意识,切实提高实质性、一次性解决纠纷能力,做实“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为经营主体解难题、破困局,精准施策发力,努力为辖区企业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真正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更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有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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