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金薇)近日,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服务企业周”活动安排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企业的司法职能和社会功能优势,进一步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敦化林区基层法院通过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助力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等途径,切实履行服务经济发展职责。
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郭和玲前往长白山森工集团大石头林业有限公司进行判后答疑。
案情回顾
2012年11月,原告大石头林业有限公司退休职工赫某购买大石头林业有限公司住房一套。该房屋2015年5月地面凹陷下沉,下排水损坏,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双方始终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并造成了双方矛盾升级,给被告企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困扰。
2020年12月8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调查事实情况,根据原告举证及被告答辩质证等信息,本着为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为出发点,积极进行调解,最终征得当事人同意,调解化解纠纷。
办案过程中,办案法官详细了解了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以设身处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态度对原被告进行调解。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使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近日,郭和玲法官以“服务企业周”为契机,前往长白山森工集团大石头林业有限公司进行判后答疑,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剖析了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纠纷与风险,并针对企业实际需求,以民法典合同编为主要内容,详细讲解了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及民法典对违约责任的规定。
近年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聚焦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压实责任,提升服务,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行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优化法治环境,帮助企业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为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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