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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交警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制讯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2011年5月1日零时起,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021年,是“醉驾入刑”实施的第十个年头。

  为进一步促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行为,全面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社会氛围,扎实推进交通事故“减量控大”。20日晚,博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陈林教导员带领宣传中队结合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来到博白县移动公司,“零距离”的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主题宣传进企业活动。

  陈林教导员通过PPT宣教形式,向企业员工介绍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并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告知广大驾驶员要自觉杜绝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车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宣教出行驾驶车辆时“一盔一带”的重要性,从源头上切实提高安全出行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牢记心中,文明守法出行。尤其是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醉酒驾驶给自己、给子女、给家人、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巩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社会共识。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主题活动,使得企业员工对酒驾的危害有了新的认识,有效地提高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文明驾驶意识、安全出行意识,进一步拧紧交通事故的“安全闸阀”。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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