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刘晓睿)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0年12月3日,黎平县检察院举行某输电公司、石某涉嫌滥伐林木案听证会。
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启武主持,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林业工程师、应急管理部门人员、案发当地政府人员五人担任听证员,并邀请省、州、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到会旁听,该案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与侦查人员到会参与辩护和讨论。
听证会主要围绕某输电公司、石某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以及是否存在紧急避险这一争议焦点而展开,进而讨论电力设施区域内清理树障的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部门是否存在怠于履行职责导致生态资源被破坏等等问题,从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三个方面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承办人先介绍检察机关在补充侦查后所查明的案件情况及需要听证的问题,侦查机关代表就处理决定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做了阐述。某输电公司、石某及辩护人发表了辩护观点和意见。之后,参会听证员重点围绕法定的树障清理责任主体、紧急避险的限度以及导致林木损失是否存在多因一果等向在场的办案人员进行了提问,并查阅了案卷现场补植复绿图片等部分证据。经过发问、讨论,听证员发表意见等环节,听证会圆满结束。
听证会结束后,受邀听证员对该院采用公开听证方式打造阳光司法的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据悉,近年来,黎平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主动借助“外脑”,接受监督,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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