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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察院与老挝三省检察院举行第六次司法会晤

发布时间:2010-11-05  来源:正义网  字体大小[ ]

  正义网云南11月4日电(通讯员 王翠云)11月4日上午,在有着“世界茶源、中国茶城、普洱茶都”美誉的云南省普洱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与老挝北部南塔、乌多姆赛、丰沙里三省检察院第六次司法会晤暨案件研讨会在务实、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司法交流与合作、共同打击刑事犯罪等内容进行了协商并签署了会晤纪要。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率团与老挝丰沙里省人民检察院本迈·洪维莱吉检察长率领的老挝北部三省检察代表团进行会晤。双方回顾并总结了第五次司法会晤纪要的执行情况,充分肯定了自2006年3月首次会晤以来两国四省检察机关在开展交流与合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就进一步加强合作与交流进行了充分的磋商,达成了共识,签署了会晤纪要。双方一致认为:在各方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授权下,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继续加强交流与合作。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社会制度和法律的基础上,秉持平等协商、互信互利、务实高效的原则,在案件侦查、调查取证、追捕犯罪嫌疑人、遣返逃犯等方面加强司法协助。会晤确定下一步司法合作的重点是:打击边境地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贩毒、拐卖妇女儿童、赌博等刑事犯罪案件以及其它跨国有组织犯罪。双方还商定:协助办理需要对方提供帮助的民事检察案件相关事宜,以及定期互相交流共同感兴趣的法律文件资料和检察工作信息。 

  会晤后,双方还就各自在办理毒品案件、贩卖人口案件、金融诈骗案件等跨国有组织犯罪案件中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地研讨、交流。 

  据了解,2006年3月,云南省检察院与上述老挝北部三省检察院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举行了首次司法会晤,就双方在打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和贩毒、走私等刑事犯罪等方面开展协作,签署了第一份会晤纪要。随后,双方又举行了四次司法会晤并签署晤纪要,就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开展直接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犯罪作出了详细安排,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司法协助活动,为促进中老两国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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