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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省市检察院:重点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发布时间:2010-10-23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字体大小[ ]

  正义网常州10月22日电(记者晏向华 王丽丽 李明耀)10月21日至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在江苏常州召开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24个省、市、区检察院的监所部门负责人分别交流了经验做法。会议提出,把防止和减少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作为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目标和检验检察监督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2003年,全国部分省、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也由此展开,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据介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要求,坚持每半年对社区矫正相关执法进行定期专项检察。此外,各级检察机关还注重不定期开展抽查,及时监督纠正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实行社区矫正和社区矫正罪犯脱管漏管的情形,有效地发现和堵塞了社区矫正工作各环节中存在的隐患与漏洞。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负责人指出,要探索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方式和有效措施,坚持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定期检察与随时检察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察相结合,以法律监督模式的创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刑罚的正确执行。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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