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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网上“找批”形象不降反升

发布时间:2010-10-20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法制日报  字体大小[ ]

  本报记者王斗斗

  10月8日,上海各级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开微博。

  同一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通“爱说话的朋友们”QQ群满50天。

  看似不同的新闻反映了同一个事实——人民法院正采取多种顺应潮流的沟通方式,关注并重视网上民意,网络问政渐成常态。

  “重视网民的声音,就是重视民意。”专业人士评价称,决定人民法院网络问政走多远的,不在网络自身,而在网络之外。如果没有积极有效的回应,网络问政的实际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首“织围脖”尝实惠

  “10月13日13:30浦东新区法院审理一起因货机坠后引发的包机合同纠纷案,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将对案件庭审过程进行图文直播,敬请留意!”

  这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0月11日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的一条信息。

  记者登录微博时发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微博截至19日已经“网罗”了345名粉丝,发布了12条微博。除了上海高院外,上海一中院、海事法院、浦东法院等27家法院也纷纷在微博上亮相。

  据介绍,上海法院在微博中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各类信息。如果网民绑定了手机等工具,法院的信息也会同步在手机等工具上显示。

  “以前觉得法院很神秘,现在看来却很有亲切感!”有网友留言称。

  “相比以往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需要网民点击才能阅读,微博显然更主动、更及时、更深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立斌表示,法院开通微博有助于更好地与网友互动,法院可以通过网友的短评和回复,更多地了解社会对法院工作的关注点和兴趣点,从而进一步促进和提高法院的审执工作。

  在陈立斌看来,法院通过微博来关注民生,体察民意,这既是一次新尝试新探索,也是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新举措。

  QQ群成第二信访室

  8月1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通“爱说话的朋友们”QQ群。

  这个QQ群,要从8月18日河南省高院召开的“网友与法官面对面”恳谈会说起。当时来自全国的25名网友代表提议建立一个QQ群,拓宽延伸网络上的民意渠道。第二天,QQ群在网友的提议下面世了。

  陈海发,河南高院网络办主任。自从开通QQ群后,陈海发又多了一个新的身份——QQ群管理员。

  “网友的信息不是发布在网上就完了,而是要实际解决。”陈海发介绍,收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内容事实清楚的,即时在网上公布,由相关法院负责回复。反映法官违规违纪的,报院领导批示,由院督察室处理。

  为让各基层法院积极解决网友提出的问题,河南省高院要求各法院必须设一名网络工作人员,专门处理此事。按照要求,7天之内,网友提出的问题,必须得到答复。

  “实际上,QQ群已成为法院的第二信访接待室。很多人提的都是案子问题,或者是给法院提建议的。以前他们在法院门口反映问题,现在通过网络,在家里敲击鼠标键盘,就可以反映问题,这让很多群众感到高兴。”陈海发说。

  据统计,截至目前,网友已通过QQ群发表800多条意见和建议。根据网友投诉,河南省高院已先后核查法院工作人员49名,其中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5人被调离审判岗位或受到党纪政纪处理,两人受到其他处理。 

  创造条件网上“找批”

  “我的财产谁做主”、“人民法院公正的形象哪去了”、“同命为何不同价”……点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的网评法院栏目会发现,网友的帖子不管是对判决的批评甚至指责,或是对法院工作人员不检点言行的举报,均被完整保留。

  2009年2月5日,河南省高院网评法院栏目正式运行。

  河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袁荷刚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为确保民意沟通和监督工作上下畅通,该院专门成立网评法院栏目工作组,有专职工作人员两人,负责处理网民的邮件和各类评论。同时工作组在全省三级法院精选出396位年轻干警担任网评员。

  据介绍,网评法院已接收各类评论5500余条,包括省高院本身,也在被批之列,省高院照样要限期答复。对案件审理不满的评论和反映违反“五个严禁”的评论加在一起占评论总数的七成以上。

  网友闫英荣发帖反映,商丘中院和夏邑县法院执行错误。帖子被送达河南高院领导案头,督办文件迅速下发。商丘中院调查发现,案件执行并无问题,但有两名法官接受了当事人宴请。最后,两名法官退还了两倍的吃饭费用,同时在全院大会上作检查并受到通报批评。

  “针对网友所提出的意见和问题,网评法院栏目组工作人员均能够全时在线、全时守看,及时对群众发表的网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登记、存档,确保不漏一条、条条有据可查。”袁荷刚说。

  网友评论称,“网评法院有助于消除群众与法院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渠道不通畅,推动群众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河南法院网上‘找批’,法院的形象不降反升。”

  本报北京10月19日讯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崟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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